整改
红寺堡:抓实巡察“回头看”压紧整改政治责任
近日,吴忠市红寺堡区纪委监委切实运用巡察办、派驻机构和党风政风监督室“三方联巡”协作机制,坚持“严”字当头、“准”字为本、“实”字托底,对三届区委所有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坚持“严”字当头。以力量融合、监督整合、环节闭合为主线,巡察反馈意见为“蓝本”,按照“条条问题要整改”要求,围绕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对照被巡察单位拟定的整改方案及台账全面“复盘”、逐条检查,对被巡察单位上报完成的事项再核实,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将问题整改落到实处。目前,共走访48个被巡察党委(党组),发现超出整改时限问题8项,整改不全面3项,需要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5项。
坚持“准”字为本。把握巡察工作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不偏移,精准检查“三重一大”制度和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及工程招投标制度执行等突出问题是否真整改、改到位。注重从源头上查找漏洞,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事项开展实地调研,针对资金使用去向、辐射带动效果等问题进行面对面了解,提高整改精准性,做到真正解决问题,用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成果,坚定不移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坚持“实”字托底。精炼问题,督促整改,坚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巡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上一轮巡察提出的具体问题细分为已整改、需要长期坚持、正在推进等类别,坚持对被巡察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再体检”,对整改不力的督促再整改。截至目前,共围绕6大方面,开展“回头看”5次,查阅资料200余份。(红寺堡区纪委监委 李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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